货物:
1、为保障双方利益,在客户下单之前,客户可来我司进行实地考察,也可通过网络或第三方予以核实
2、双方有意向合作后,可以签订货物进口运输代理合同,明确洽谈条款,再双方签字盖章。
3、在货物进口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如因我司原因出现货物损坏或被海关罚没的 情况,我司可按运费的3倍标准,不超过货物实际价值来赔偿
4、快件进口是国家政策允许的一种进口方式,正常情况下不存在货物被海关没收或扣押的情况。
缴税:
现在都是无纸化操作,经营单位可自行在东方支付平台自行查询,自行缴税。
货物放行:
1:缴完税,系统审结完毕,没问题自动放行;
2:需要人工审单的,单会交到现场,人工审单完毕,没问题放行;
3:系统随机抽查(查货),安排查货事宜;
4:人工审单,审单官员觉得有疑问的,进入到风险环节,是否查货由风险科关员决定是否查货。
提货:
1:货代或收货人凭小提单,联系拖车去船代指定的码头、场站提取货物;
2: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
注:拼箱货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签取散货分提单(分单),提货时用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提取货物。
符合以下条件的,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
2.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无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也不需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