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用于港口、车间、工地等地的起吊搬运机械,吊车的用处在与吊装设备、抢险、起重、机械、救援
吊车的种类:A.可移动式:汽车吊、履带吊、行吊等。 B.固定式:码头吊、塔吊、龙门吊等。 吊车这个名称是统一的一个称号。 通常所说的吊车多指汽车吊、履带吊、轮胎吊。
吊装工程是指用起重设备将在工厂或工地预先制作好的构件或结构吊起,移动至指定位置。除了预制构件外,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器具也需要垂直运输到指定高度。
常用的起重设备有塔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和浮吊等.用于不同种类土木工程和不同工地环境的结构吊装。
塔式起重机简称塔吊,是建筑工地为常见的一种起重设备,通过升降、回转和变幅使重物可以达到作业范闱内的任何一点空间位置。吊钩吊有重物后,将对塔身产生一个倾覆力矩,通过平衡臂未端放置的配重抵消倾覆力矩;吊臂在重物作用下受弯和受压、平衡臂在配重作用下受压;塔顶承受吊臂、平衡臂和拉绳传来的荷载,并将荷载传递给塔身;塔身除了承受竖向压力,还承受不平衡力矩和水平风荷引起的倾覆力矩。吊钩借助卷扬机可以升降。
起重量 G
起重量指被起升重物的质量,单位为kg或t。可分为额定起重量、起重量、总起重量、有效起重量等。
1.额定起重量Gn
额定起重量为吊车能吊起的物料连同可分吊具或属具(如抓斗、电磁吸盘、平衡梁等质量的总和。
2.总起重量Gz
总起重量为吊车能吊起的物料连同可分吊具和长期固定在吊车上的吊具和剧(包括吊钩、滑轮组、起重钢丝绳以及在起重小车以下的其他起吊物)的质量总和。
3.有效起重量Gp
有效起重量为吊车能吊起的物料的净质量。
起重机主要包括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金属结构等。起升机构是起重机的基本工作机构,大多是由吊挂系统和绞车组成,也有通过液压系统升降重物的。运行机构用以纵向水平运移重物或调整起重机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和车轮组成。变幅机构只配备在臂架型起重机上,臂架仰起时幅度减小,俯下时幅度增大,分平衡变幅和非平衡变幅两种。回转机构用以使臂架回转,是由驱动装置和回转支承装置组成。金属结构是起重机的骨架,主要承载件如桥架、臂架和门架可为箱形结构或桁架结构,也可为腹板结构,有的可用型钢作为支承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