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员级职称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助理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职称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相应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所学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可按湘人发〔2001〕55号文件规定,直接认定相应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