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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江南代理记账,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2024-02-13 11:54:02 113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设置会计人员,指定会计监督人;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财政部《办法》规定:凡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经济组织、应当开立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工商户等,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会计机构进行会计核算。企业或者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会计核算。 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指会计方面的专业人士以代理的名义,完成他人委托的会计相关事项。会计代理运用专门方法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财务信息,并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逐步开著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从开始生产、经营年度起,都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由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减除预缴税额后,计算全年应补(退)税额,并填写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和缴纳应补缴的税款,或者申请办理抵(退)税手续。

    应缴则缴纳税人必须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税款缴纳不及时,税务机关不仅要依法加收滞纳金,而且可能在必要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是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税务机关将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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